所以電腦不會錯,會錯永遠都是我想錯。
●程式碼不要在開發現場寫! 去客戶那寫!
除錯不要在期限前做! 上線後再做!
反正再完美的系統,到了客戶手上還是要大改一番。
●先說「沒辦法」的人贏。
這招看過大師用過,面對客戶的仁慈,就是對自己殘忍。
●要殺一個程式設計師不需要刀,改三次規格就好。
啊~~太好,寫的真的太好了!T_T
●無論規格多晚才能確定,結案期限永遠不會變。
這是所謂的「期限守恆定理」。
reference:
http://blog.roodo.com/brysonbo/archives/841279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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